一、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金养老机构日常治安保卫工作,督促各区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,并在每季度和重大节日前做一次全方面安全检查。
二、把安全教育列入经常性工作教育全养老机构人员做好”四防” (防火、防盗、防破坏、防治安灾害事故)工作、经常性的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文件。
三、认真落实“四防”工作的各项具体措施,发生盗窃等事故时须保护现场,协助公安机关做好侦破和查处工作。
四、库房、活动室由专人负责管理,休养区内当班人员随时巡房,注意休养员人身安全。
五、休养人员直系亲属来探望过夜须与养老机构负责人沟通。
六、外单位物品未经养老机构负责人同意不准存放在养老机构内。
七、支票、印章由财务人员分开保管,超出定额的现金或贵重物品不准存放在办公室内。
八、严格对电器等设施的管理、使用,确保安全无事故。交接班前五分钟须对电、火、煤、水等设施进行检查。
九、严把饮食安全关,严防疫情传播,杜绝医疗事故。
十、加强安全工作监督,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,并做好记录。
十一、坚持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制。
十二、以上制度是养老机构的重要规章制度,全体工作人员,入住老人须严格执行。